央广网成都7月20日消息(记者任梦岩)房主找到中介公司想把房屋卖掉,这时候,中介公司要做的一般是找到想买房的消费者,撮合交易,这一过程通常会需要一段时间。但最近,成都的几位卖房者却发现他们“得了个大便宜”,居然有家公司愿意全款收房,房子卖出去之前,还提前付给房主首付款。真的有这样的好事儿吗?

这家名叫“四川中城优家”的公司提出,提前支付房子首付款的条件是房主得先交出房产证,并签署空白合同,美其名曰“怕他们再二次交易”。实际上,公司把房产证抵押给了各种借贷公司,用抵押房子借来的钱支付房主的首付款,还要再扣掉一笔“保证金”。如今,这家公司已经人去楼空,给房主留下的是一系列难题。当地警方已经对此事立案侦查。

 

成都的张女士今年将房屋挂到了当地一家正规中介公司,着急卖房。没两天,中介公司介绍,有家名为“四川中城优家”的公司可以买他们的房子,为的是装修后高价卖出,赚取中间差价。“中城优家”还可以预付房款,但前提是,得给“中城优家”公司交“保证金”。张女士说:“我们卖房子是正常挂到中介,然后通过中介给我们找的叫‘中城优家’咨询公司。当时有点疑惑,但中介这边跟我们说没问题,他们确实是收房的。我们着急用钱要卖,然后前期签合同就可以付5成的定金,但是他们要把这个房子拿来装修过后再卖溢价的部分,就是他们的利润,承诺签合同一般就是2~3个月就可以出售,如果没卖,他们自己公司就会把这个房子先给过户拿下来,然后让我们收剩余的部分。”

张女士觉得,卖给公司也是卖,反正能拿到房款就好。于是,她同意了收到首笔款项后,再向“中城优家”交一笔“保证金”。实际上,张女士拿到的钱并不是“中城优家”公司给她的房子首付款,而是一笔“借款”,这笔钱是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放贷给张女士的,张女士还给“中城优家”公司交了一笔“保证金”。一来二去,房子虽然卖掉了,但“保证金”一直没能要回来。“收了‘保证金’后,都没有装修,房子到三个月合同规定的逾期了,他们也没卖。找的这个人说是公司的出资部门,后来才知道其实就是把我的房子抵押给别人,让别人拿着钱,用我房子抵押的贷款来付我的首付款,付完了过后还让我交了25万的装修‘保证金’。后来他们也找到买家了,他们就赚6万块钱(差价),房子我卖的是140万,付了他们25万的‘保证金’。”张女士说。

张女士还算“幸运”,起码房子卖出去了。吴女士则是房子没卖成,还背上了32万元的所谓“债务”,而且因为着急卖房,她签了空白合同,房本也被典当公司扣留。吴女士说:“当时我是跟他谈好的,合同签的是169万,首付先给我们83万。有一个款项,就是说有32万的‘保证金’,当时我也不清楚这个钱是怎么来的。因为是他们公司出资买我们的房子,我不知道他是在典当行把我们的房子抵押了115万。房本要给他,说要押到他们那里,因为他怕我们把房子卖了。32万就转到他们公司去了,说要把房子所有过户完后,再做结清证明,但是他拿这个来做幌子,忽悠我们。”

卖家曾先生说,他本人就是当地的房屋中介,其实“中城优家”公司的操作比较常见,当地把这种行为叫做“房串串”,没想到这次卖房居然被同行“坑了”。曾先生说:“是急用钱对不对?比如90万,我给你89万现金过户,我帮你卖,装修一下卖90万或者100万就赚了10万块钱的差价。但是我们是被他抵押了过后,没有把钱给我们。”

目前“中城优家”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企业法定代表人也无法取得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就此事以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长期观察房地产领域的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机构以较好的条件诱导房东交出房本后签署空白合同,已经涉嫌诈骗。房东应该注意,切不可因为着急卖房把房本交出去,导致出现后续问题。严跃进说:“交易中一定要注意所谓优惠的一些利好条款,如果不清醒地认识到风险,盲目把房源交出去,可能房屋最后都会被抵押,或者房屋整个实际交易的节奏弱于预期,或者收房款不能及时拿到,诸如此类的风险都要求在实际的房屋委托出售、委托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这个合同有所认识。同时,对一些中介机构资质、中介机构具体的业务能力应该有所了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房屋委托买卖比较顺利,否则出现风险,最终还是对于房东自身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