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清1月28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常亚飞)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一公交司机陈师傅在行车过程中突发心梗,安全停车后猝死,司机所在汽运公司称曾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所以陈师傅不能被认定工伤,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只能赔偿10万元,司机家属与汽运公司就赔偿问题产生了分歧。记者致电相关部门后了解到,28日上午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称已经对陈师傅完成工伤认定,相关待遇由司机所在汽运公司进行补偿。

  1月25日,行车途中的福清市公交司机陈师傅突发心肌梗塞,根据车内录像显示,陈师傅用手捶了几下胸口,伴随着一阵剧烈咳嗽后他将车辆停稳下车,不久便踉跄倒地。车上两名乘客下车守在旁边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之后陈师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陈师傅的妻子宋女士告诉中国之声记者,事发前一天她在湖北还和丈夫视频,丈夫平时身体也十分健康,没想事情来的这么突然。宋女士说:“我家里面还有一个瘫痪的老母亲(婆婆),婆婆瘫痪好几年了,我儿子在部队守边疆回不来,我带着一个10岁的女儿。”

公司和陈师傅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

  宋女士说,事发后她联系了丈夫生前供职的福清市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认为自己丈夫的猝死属于工伤,公司应该进行赔偿。公司称此前和包括陈师傅在内的公司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每月会额外给500元补贴,因此陈师傅不能认定工伤,出于人道主义,公司只能赔偿10万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宋女士说:“签了(合同),2017年9月18日签的,公司说本来公司给缴370元,如果不让公司缴的话给职工个人500元补助每个月,你说有这样的好事儿吗,本来缴370元就行了,公司给个人500元。我让公司把我老公的工资单打给我看到底发了500元没,公司不肯,没办法我就问事情怎么处理。公司说给我们最好的补偿,对照别的公司只给3万,我们给你10万左右。”

陈师傅的工伤认定书

  1月28日,记者致电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称福清市人社局和相关部门已经派人赶赴现场,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劳动监察大队也将进一步调查。依法认定后,按规定支付待遇。记者了解到,目前陈师傅的工伤认定结果已经出来,根据认定工伤决定书显示,“陈师傅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视同为工伤”。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郑科长说:“我们到了当地镇政府这边,家属也来了,公交公司也积极配合我们申请工伤认定,我们现场受理,现场办公,现在已经认定出来了,认定为工伤。(因为陈师傅)没买社会保险,所以由公司来承担补偿,公司这边现在正在协调赔偿问题。”

陈师傅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福清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陈师傅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值得高度肯定。下一步,该局将持续跟进,确保赔偿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时赔付到位。同时,会同企业帮助家属继续做好善后工作。对于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那么公司和员工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是否有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劳动法部门负责人赵金涛律师认为,本次事件中,“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无论是否属于自愿,均属于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赵金涛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和《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里用的字眼是必须。即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强制的法定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通过协议(或声明)放弃。因此,本次事件中,‘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无论是否属于自愿,均属于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从事劳动法研究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讲师李静告诉中国之声记者,据她了解,现如今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公司已经大大减少了,而且根据“法定高于约定”的原则,“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没有法律效力。李静表示:“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的法定保险,任何人是不能够放弃的,在法律中有一个基本的原则是法定高于约定,也就是说缴纳工伤保险是公司、个人必须要承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如果通过单纯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后就放弃工伤保险,不缴纳了,这是不行的。公司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其实是得不偿失的,而且出现了这种情况公司也是不能够免除任何责任的,如果出现了工伤等一系列问题的时候还会赔得更多。”

  赵金涛律师称,如果陈师傅认定为工伤,因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则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陈师傅家属支付工伤赔偿,主要包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部分。“主要有三项,第一是丧葬补助金。第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第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固定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目前是43834元×20=876680元。”

  赵金涛说,如果该汽车运输公司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属实,将会面临社保行政部门的处罚以及罚款。“社保行政部门会对公交公司进行调查,如果确实存在(未缴或少缴的)情况,则会责令公交公司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公交公司逾期仍不缴纳的,则会被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