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31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订后发布,修订后的条款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做了调整。

  胡卫列说:“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增加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领域,并针对该领域案件特点,在诉前公告的基础上,增加了征询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意见的诉前履职方式。”

  关于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对象范围,胡卫列分析:“按照立法精神,除了英雄烈士,还包括为了人民利益英勇斗争而牺牲,堪为楷模的人,以及在保卫国家和国家建设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已经故去的人。”

  此外,此次修订的内容还包括把《民法典》作为制定《解释》的依据;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审理适用人民陪审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