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2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昨天(11日),深圳市大幅度调整普通商品房认定标准。11月11日起,宗地容积率1.0以上,且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距离上次交易超过两年的商品房,无论总价多少,交易时将不再缴纳所谓的“豪宅”税,调整范围内的房产能够省下占交易差价超过5%的增值税。

  所谓“豪宅税”,是一种通俗的说法,指的是超过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房产将享受不到相关的税收优惠,因此在交易过程中会被要求缴纳高于普通住房标准的税费。

  此前,深圳市普通住房认定依照三个维度:容积率、面积、总价。其中总价标准是2015年9月制定的。随着近年来房价上涨,刚需房“被豪宅”成为常态。例如深圳市福田区,此前执行的“非普通住房”认定标准为超过470万。在某大型房产中介App上,福田区共挂牌二手房6110套,其中仅2014套总价低于470万,仅115套为三居室,这意味着福田区超过68%的房子为“豪宅”,绝大多数三居室购房者都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此次调整,取消了总价这一判断豪宅与否的维度。对此,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表示:“普通住房标准是2015年认定,价格比较低,经过2016年波动之后价格已经有变化,很多刚需家庭也要交很多税。以容积率和面积为区别,更有利于保护刚需家庭住房。”

  从11月11日起,深圳市住宅只需满足两个条件,即:小区容积率高于1.0的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均为普通住宅,即可享受距离上次交易满两年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王锋认为,调整不影响限购限贷等抑制房地产投机的政策,但能更好地支持自住需求。“这次调整深化了深圳市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于刚需家庭给与保护。”

  不过不少中介机构反映,政策确认后,不少挂牌二手房源业主已经表达涨价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