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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老年人参与民间借贷投资并涉诉比例远高于其他年龄群体

2017-12-06 11:4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6日消息(记者孙莹 见习记者马欢)据《央广新闻》报道,为了增强老年人的维权能力,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北京朝阳法院对2012年至2016年审理的涉老民事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今天发布《涉老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12至2016年,北京朝阳法院共新收涉老民事案件30668件,收结案数量及在民事案件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6年的新收数量是2012年的2.6倍。案件类型上看,合同纠纷多于家事纠纷,侵权纠纷数量最少,合同纠纷主要集中于民间借贷纠纷,其他发案数量较多的案件类型均与房屋的转让、使用有关。2016年以来民间借贷案件出现井喷式增长,这一特点在涉老民事案件中表现更为突出,2016年涉老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高达4403件,同比增长5.7倍,占比达到当年涉老合同案件的68%,一跃成为主要类型。2017年,随着金融监管的加强,涉老民间借贷案件出现下降,今年前11个月共新收1267件。数据显示,老年人群体参与民间借贷投资并涉诉的比例远高于其他年龄层次的群体。

  近年来,P2P平台在为民间资本的保值增值提供新出路的同时,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发财致富的所谓“商机”。高回报的承诺以及送油送锅、免费旅游、媒体广告等营销手段,吸引了大批老年人陷入“骗局”。

  白皮书对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提出对策与建议:

  1、加大宣传提高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

  建议司法行政部门、老龄委、民政部门等各类主体针对老年人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意识、维权能力,普及投资理财常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部门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应对老年人的普法活动制度化、日常化。辖区内老年人较多的,可与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联合设立法律咨询站点,安排专人定期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谨慎办理涉老年人的大额财产处置业务

  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公证机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办理涉及老年人的大额财产或资金处置业务时,应尽量要求老年人本人到场,明确告知业务内容、法律后果,充分提示交易风险,严格审查依法办理,确保老年人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办理业务。

  3、进一步加大金融监管、净化投融资环境

  建议金融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等领域的金融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加大处罚力度,净化投融资环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同时针对老年人群体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结合老年人的财产类型、抗风险能力,开发适合老年人投资的金融理财产品,为老年人提供更为安全可靠的投资渠道。

  4、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建议司法行政部门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建立健全基层援助站点网络,重点做好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着力解决医疗、赡养、婚姻、财产继承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建议适当放宽老年人法律援助的标准,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鼓励并吸纳优秀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尝试将法律咨询、调解、代书或诉讼行为之外的民事代理等纳入法律援助的工作范围。

  5、加大对机构养老的管理和投入

  建议在加强居家养老基础性地位的同时,加大对机构养老的管理和投入,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监督养老机构的设立和运作,对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办法要求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将此作为养老机构能否获得资金支持的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社会公示。积极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制定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选择有条件的养老院进行示范化建设,形成经验,予以推广。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或医务室、护理站等,及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合理设计保险方案、确定保险产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各方参与,政府部门、养老机构、保险公司等形成合力,降低养老机构经营风险、推动机构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6、建议加大基层组织对老年人群体的关注

  建议街道、乡镇等基层行政组织通过村委会、居委会密切关注辖区内老年人的精神和生活状态,对于家庭成员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行为,主动说服、教育,必要时协助联系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老年人权益。对于内部矛盾较大的家庭,安排人民调解员及时开展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家庭矛盾。

编辑: 周倩云
关键词: 老年人;民间借贷;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