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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两会快评]内蒙农民收购玉米案进入最高法报告 典型判例校正司法尺度

2017-03-13 11:56:00来源:央广网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昨天在向全国人大做工作报告时,特别提到了内蒙农民无证收购玉米被判刑的案子。在最高法院直接干预下,内蒙古法院依法再审改判当事人王力军无证收购玉米无罪。周强院长在报告关于司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时提到的这个案子,他还做了进一步说明:改判可以让农民放心收购粮食,促进农产品流通。

  严格意义上讲,此改判不属于错判改正,属于重新从轻裁量。就案件本身的判决依据上看,当地法院依据的法条“非法经营罪”所形成的要件,在这个案件中可以成立。这位46岁的农民王力军在收购玉米时,确实没有粮食收购证,而据2004年的国家颁布施行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经营者必须取得粮食收购资格之后,才允许从事粮食收购工作。时至今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虽然经过两次修订,但并没有被废止,依然是拥有法律效力的政府法规。

  这个案件虽然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王力军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在村里都抬不起头了,但把改判放大到同类案件、同种情形之中,又似乎有利于让包括王力军在内的更多人因此次改判而受益更多,至少粮食等农产品流通会更顺畅。

  在肯定最高法进步的同时也需要看到,无证收购玉米被判刑之所以引发这么多非议、争议,根源在于过于简单粗略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在面对具体的、复杂的经济行为时,往往显得大而无当、无所适从,最后很可能会陷入当事人非法生存、司法者选择性执法的怪圈之中。从这个角度来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还得再做修订。(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孙献涛)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最高法;内蒙古;司法;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