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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两会快评]《民法总则》草案自然人年龄下限调整为6岁 强调以人为本

2017-03-09 12:17:00来源:央广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轶)

  在《民法总则》中,对于时代性和民族性的关注有很多具体体现,有不少我们都可以把它作为亮点来对待。举一个例子,比如关于人和自然关系的处理,21世纪在进入第二个十年时,我们进行《民法总则》起草,进行民法典编纂,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在这次《民法总则》中,在基本原则的层面明确,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最终目的是希望确立人和自然之间的伙伴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个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讲,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另外,在《民法总则》中关于自然人的不少规则设计值得重视。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年龄的下限标准,相对应于民法通则所规定的10周岁,现在做了调整,调整为6周岁。这一方面体现了对中国该年龄段的孩子的生活现实尊重,另一方面体现出《民法总则》、民法典对于未成年人天性的一种尊重,其实是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基本指导思想在自然人里边的体现。

  另外像自然人的监护制度,这次《民法总则》针对中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的现实,专门确立成年协议监护制度。为部分或者全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保障,他们参与民事活动都提供了比较周到的法律上的支撑。

  这次《民法总则》在民事权利部分里,其中一个条文就是强调要尊重自然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这种对于自然人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表达这样的一种法律的态度,体现出《民法总则》,未来民法典的人文关怀。

  另外,像《民法总则》中还涉及到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进行的确定和保障的问题。这其实都是21世纪时才会出现的一些新型的问题,《民法总则》也都做出了及时的回应。诸如此类,不少的规则相对应于现行的民事法律有进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轶)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民法总则;自然人;年龄;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