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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入推进诉讼调解对接 将大量聘请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工作者

2016-09-21 09:2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21日消息(记者孙莹)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今天联合召开全市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会议。北京市人民调解协会与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签订了合作意向书。下一步,全市将大量聘请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工作者加入诉前人民调解员队伍,全面优化全市人民调解队伍专业机构,通过不同专业力量的加入,对简易、一般、疑难重大等不同案件提供不同层次的调解服务,满足当事人的不同需求,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据悉,今年以来,北京法院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下收案量大幅增长的形势,探索开展调解前置程序工作,对于婚姻继承、交通事故、物业供暖、10万元以下买卖借款、相邻纠纷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在登记立案前委派给进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各区司法局密切配合法院先行调解工作,设立诉前人民调解组织,增派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参与调解。3月至今,西城、丰台、顺义、昌平、房山五区司法局和法院配合,共选任21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派驻法院立案庭,另选任11名调解员派驻派出法庭。上半年5家试点法院导出案件10588件,调解成功4129件,占全市法院立案阶段调解成功案件数的71.7%,自动履行率50.27%。

  下一步,市、区司法局将与市、区法院根据案件数量,选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备一定法律专业素养的人员加入诉前调解组织,同时通过加强培训、规范管理、理顺流程、完善司法确认等方式,确保诉调对接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目的是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快速解决纠纷的渠道,减少诉讼成本。各区人民法院鼓励符合立案前调解条件的诉讼案件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确认,可强制执行,不收取诉讼费。当事人也可在调解成功后申请法院立案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诉讼费可减半。调解不成功的,法院将及时予以立案,正常标准收取诉讼费。

编辑: 任芳
关键词: 诉讼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