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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执行案件信息化 老赖财产一网打尽

2016-01-24 16:2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24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的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工作,截至到1月15日,全国共执结约6万件,执行到位约20亿元。最高法同时发布12个典型案例,涉及追索工资或报酬、抚养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生案件,这些案件中采取的执行措施各具特色。

  典型案例显示,许某财与杨某局抚养费纠纷案中,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双方婚生女由许某财抚养,杨某局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40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局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许某财于去年11月17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杨某局支付女儿抚养费124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家庭十分困难,被抚养人年纪尚幼,亟需此笔抚养费,执行法院加快了执行速度。但被执行人杨某局离婚后,一直逃避法院执行。2015年11月底,法院开通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后,事情有了转机。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吴少军表示,全力建设以最高法院执行查控体系为核心、以地方各级法院查控体系为补充,四级法院纵向联网,法院与协作单位横向联网,覆盖全国及所有基本财产形式的网络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一网打尽”,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多部门、多领域的联合信用惩戒。

  承办法官于11月30日将该案输入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该系统于当天下午反馈信息:被执行人杨某局在银行账户内有存款8048.32元。12月1日上午承办法官通过系统冻结杨某局银行账户,下午银行反馈信息显示已成功冻结。随后,承办法官与杨某局取得联系,对他进行批评教育。慑于网络查控的巨大震慑力和执行工作的强大力度,被执行人主动将剩余抚养费4400元打入法院专用账户,并保证以后每年主动支付抚养费5000元。

  吴少军表示,各地法院严格遵守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针对较多涉民生案件需要司法救助的问题,有的法院专门出台司法救助实施办法,明确司法救助的范围、条件,简化手续,规范流程,确保应当救助的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

  交通肇事案件是法院执行的难点,在农村地区农用车造成的群死群伤案件尤难执行。云南省积极完善救助制度配套措施,将相关资金列入预算,由省级司法机关统一管理使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部门2015年使用救助资金近1000万元,化解了很多中基层法院无法解决的大额救助案件,有效发挥了司法救助机制的作用。

  典型案例陈星润等人交通肇事救助案显示,2009年,被执行人张伟驾驶的拖拉机翻至路边水沟中,造成乘车人中两人当场死亡,两人人腰椎断裂,造成一级伤残,至今瘫痪在床,四人轻伤。法院认定张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判决赔偿受害人共计约50万元。张伟2013年4月份出狱后外出打工,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吴少军介绍,申请人陈星润二人(此二人系堂姐妹,姓名相同)在交通事故中腰椎断裂,瘫痪在床,一直无钱医治,二人脚部均已开始腐烂,即将感染到上身,急需治疗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陈氏姐妹及其他当事人救助48万元。

  典型案例涉及多起拖欠职工工资、劳动报酬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刘贵祥强调,要在专项执行行动中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要作为重点推进。

  刘贵祥指出,向社会彰示,欠农民工工资,是受到社会谴责的,也给欠人薪的人形成一个强大的舆论压力。

编辑: 刘梦
关键词: 最高法;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