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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

2016-01-22 23:1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1月22日消息(记者孙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根本途径。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今天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自觉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重要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项改革,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牵一发而动全身。

  孟建柱分析,从第一批7个省市一年多试点情况看,早改早发展、早改早收益的共识已经形成,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趋势明显,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逐渐提高。他举例说,上海市法院一线办案力量增加18.5%,审结案件上升11.3%,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分别达92%,99%。广东深圳福田区法院审结案件上升30%,一线法官人均办案357起,涉诉信访下降20%,经过一年多探索实践,四项改革试点的理论准备、政策支持、经验积累已比较充分,中央批准在18个省区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普遍开展试点。

  进一步把中央政策和各地探索结合起来 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

  孟建柱说,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东、中、西部情况差异大,要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创新。

  以员额制改革为例,上海、青海等地制定科学的入额标准和程序,精心操作实施,让老同志感到安心、年轻人看到希望。广东等地把员额分配和办案数量统筹起来考虑,以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法院近5年平均收案数为主要依据,在全省范围内对员额进行合理分配、动态管理,解决忙闲不均、案多人少问题;海南、贵州等地对未入额的原法官检察官,保留原有身份和待遇不变,并对继续留在业务部门的,通过安排主持调解、办理简易案件等工作,发挥好他们的积极作用。

  就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孟建柱举例说,上海等地在向法官检察官放权的同时,通过健全类案指引、办案流程信息化管理、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等制度机制,实现了司法业务管理从个案审批到宏观管理的转变,提高了司法工作整体水平;吉林等地细化了司法责任追究办法,既对因司法人员主观故意或重大失察造成的错案严肃追责,又把握好政策、尺度,防止挫伤司法人员办案积极性。

  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高改革整体效能

  孟建柱指出,目前,一些地方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过多,既不利于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也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他肯定了吉林、湖北、贵州等地配套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保障了法官检察官的办案权,还让一批业务骨干回归一线办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作法。

  两高已经制定省以下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今年,重点推进设区市和县级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整合基层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孟建柱说,中组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已制定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及工资待遇政策,总的考虑是以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为基本参照系,适当提高职数比例,保障他们的工资收入水平都有一定的提高。

  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积极性

  孟建柱分析,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是利益调整的过程,也是观念变革的过程。他提出,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引导司法人员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对待利益调整,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改革。

  会议提出,在每项改革试点启动前,要做好动员部署、专业培训、政策解读工作,把为何改、改什么、怎么改向广大干警说清楚。

  进一步加强跟踪指导,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中央政法各单位要跟踪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可委托第三方,对重要改革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评估,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编辑: 王家乐
关键词: 中央政法委;全面小康;深化改革;司法体制;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