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央广网发 最高法供图)

央广网北京11月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人民法院9日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执行异议之诉、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等虚假诉讼易发领域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介绍,2017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23万件,共审结涉虚假诉讼刑事案件2079件。贺小荣说:“在黑龙江鸿基米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系列虚假诉讼案件中,全部顶格处罚,合计罚款6300万元。”

最高法《意见》总结了原告起诉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不符合常理,诉讼标的额与原告经济状况严重不符,当事人缺乏实质性对抗辩论等八类特征表现,为甄别虚假诉讼提供了指南。同时,为整治虚假诉讼划出了重点。

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郑学林介绍:“归纳了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异议之诉、劳动争议、离婚析产纠纷等十类易出现虚假诉讼的案件类型,有助于聚焦重点领域,提高整治质效;构建了立、审、执无缝衔接的甄别、提醒机制,充分利用立案辅助系统等信息系统开展甄别预警。”

《意见》明确,人民法院认定为虚假诉讼的案件,不应准许原告撤诉。从严追究虚假诉讼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从重处罚。最高法刑四庭副庭长叶邵生表示:“《意见》提出,要及时甄别、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中的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应当依法认定,保持对‘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