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李欣)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新办今天(29日)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对日前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解释,明确从质量、安全、从业人员监管等方面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全方位监管。

  《意见》就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确定了政策措施,明确监管重点。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引导从业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意见》总结了实践中的创新经验,提出新的监管举措。高晓兵表示:“我们在养老机构的各个公共场所,比如出入口、接待大厅、楼道、食堂、活动区域等一些公共场所都设立了视频监控,养老机构存在隐患的时候,突发的安全事件,我们也会采取积极应对的措施,其中包括暂停服务、整顿这样的措施,而且通知到相关部门到场。在方法上,我们还推行‘互联网+监管’等等,过去没有采取过的新的措施。”

  《意见》明确,要加强协同监管,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表示,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按照要求开展抽样检查。俞建良介绍:“摸清现在已有的这些养老机构在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对整改不合格的或者是经过整改仍然存在安全风险的要依法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