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10月12日举行记者会,介绍即将召开的常委会拟审议法律案主要情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3日到17日举行,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将首次亮相。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表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深入总结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的实施经验,并充分借鉴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准则、指导原则和法规,建立健全适应我国个人信息保护需要的法律制度。”

  臧铁伟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形成更加完备的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臧铁伟介绍:“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将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遵循的原则,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保障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强化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职责,并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臧铁伟介绍,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两条腿走路”。臧铁伟介绍:“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

  6月,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13万多条意见,主要意见有:一是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更好保护未成年人。二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犯罪规定,建议进一步调整处罚范围,完善有关情形表述。对此,臧铁伟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拟吸收这方面的意见,对奸淫幼女、猥亵儿童,以及特殊职责人员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作出修改完善。二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犯罪规定,对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关渎职情形规定和表述等作出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