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多项举措,明确了下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方向。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12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将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通过四个“进一步”举措强化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既是主力军,又是领跑者、排头兵。此次发布的《意见》中,“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是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方面。阎庆民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将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等形式,通过四个“进一步”着力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第一,进一步提高控股股东和实控人诚信履责的能力。第二,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依法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三,进一步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通过一些做得好的领导上市公司做出典型示范,让他们来对标。第四,进一步加强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这样就形成一种市场加外部的约束,共同促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针对《意见》着重强调的“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和“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李明表示:“对于股票质押风险,下一步将和有关部门一起出台场内外质押一致性监管的政策,采取一致性的政策。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监控,守住系统性风险底线。三是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等各类机构积极参与风险化解,推动质押风险的总量不断下降。关于占用担保问题,证监会将按照国务院《意见》确定的依法监管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于已形成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督促责任方限期限期清偿化解,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对于限期未整改,将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