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6月27日消息(记者张子亚 福建台记者王晓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规范福建省渡运管理的首部政府规章,弥补了福建渡运管理地方法规的空白。

  福建省河流湖泊,岛屿众多,是渡运大省,目前,全省共有渡运航线216条,每年完成客运量达1080万人次。《办法》最大亮点是明确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渡运安全管理原则,确定了交通、海事等单位的部门管理责任,同时针对《办法》相关规定还设定了专门罚则。福建海事局副局长王华明介绍:“建立了渡运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经营性渡运的许可和备案制度、渡口特殊时段管控制度、渡船禁限航管理制度、非法渡运联合查处制度。五项制度的建立在操作层面上有力消除了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李擎介绍,载客12人以下的客运船舶管理,国家还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把载客12人以下的客运船舶纳入管理,允许符合条件的载客12人以下的客运船舶从事内河经营性载客渡运,禁止从事沿海载客渡运。李擎表示:“禁止其从事沿海载客渡运,既能充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能倒逼运输企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沿海客渡运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