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5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意见涵盖了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和其他优待等8个方面的优待内容。

  在荣誉激励方面,将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地方志;对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给其家庭送喜报。在养老方面,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对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的父母等优抚对象,优先服务并减免相关费用。在医疗方面,明确本地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开通优先窗口,提供优先服务;优抚医院为部分优抚对象免收相关费用,提供优惠体检。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司长曹俊表示:“这次在交通优待方面,我们为现役军人乘坐城市交通和轨道交通免费出行,同时还为伤残军人等提供了优惠,还有很多地方实施优待。”

  此次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立优待证制度,明确优待目录。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分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三属”5类,共计116条。曹俊指出,将逐步为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发优待证,作为享受相应优待的有效证件。“我们希望我们的优待证既有个人信息,又有应该所享受优待的类别信息,以便能实现一卡在手走遍全国,争取早日推出。看能不能在2020年形成比较完整的方案,开始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