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7日消息(记者郭淼)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印发《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天(27日)上午,国资委在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该管的决不缺位,不该管的决不越位。

  《实施意见》围绕“管资本”这条主线,从总体要求、重点措施、主要路径、支撑保障四个方面,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

  针对当前国有资产监管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实施意见》从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监管导向等方面作出全方位、根本性转变。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从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转向更加强调基于出资关系的监管,确保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依法放权、决不越位;从关注企业个体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从习惯于行政化管理转向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更加注重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从关注规模速度转向更加注重提升质量效益。

  在管理方式转变的过程中,确保转变的有效性,是一项重要的课题。《实施意见》对此专门提出了“优化四个路径”。通过这些措施,将更多地采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的监管方式,把不该有的权力拦在清单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