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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例行政调解案 首次赴基层法院开庭审理涉残疾人权益案

2017-06-13 19:2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13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第一批最高法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林建国诉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行政管理案,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首次依法以行政调解书方式结案的案件。

  最高法典型案例显示,济南市退休工人林建国肢体重度残疾,行走存在严重障碍。2007年9月,经申请、摇号,取得了一套廉租房。2010年5月,济南市房管局接他人实名举报后调查认定,林建国存在取得廉租房后连续六个月未实际居住等情形,收回了房子,为林建国办了廉租房的补贴。林建国将市房管局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确认该局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房管局赔偿他相应租金损失,被二审法院驳回。

  最高法行政庭副庭长王振宇分析,房管局做收回决定实际上没有做出书面决定,没有给他申辩的机会。所以当时做收回的决定在合法性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最高法提审此案,行政庭庭长贺小荣亲自担任审判长于2016年4月赴当地开庭审理。

  经调解,林建国获得按新政策调配的公租房及救助金7万元。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最高法首次通过行政调解书方式结案。

  王振宇表示,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为残疾人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仅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加入《残疾人权利公约》后的庄严承诺。

  一年来,最高法行政庭提审案件13件,指令再审案件25件。对于原审裁判结果正确,但理由不当或者存在轻微瑕疵的,均要在裁判文书中指出。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最高法;行政调解;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