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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原则上中央企业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

2017-01-18 19:4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18日消息(记者郭淼)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国资委今天对外发布《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两个办法提出,中央企业投资要进一步聚焦主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

  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介绍说,两个办法重点从“管投向、管程序、管风险、管回报”四个方面,提高国有资本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在管投向方面,管好发展战略和规划、管好中央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用好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通过‘三管’齐下,推动企业投资进一步聚焦主业,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大专项任务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高端集中。”

  国资委最新数据显示:目前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业务分布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境外资产规模超过5万亿人民币。但黄丹华表示,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起步较晚,经验相对不足,对国际规则的熟悉和运用不够,对风险的识别和管控能力有待提高。为此《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中央企业坚持聚焦主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对确实需要开展非主业投资的,报国资委同意后采取与具有相关主业优势的中央企业合作的方式开展。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通过优势互补降低投资风险,减少无序竞争。

  黄丹华指出,在股权结构上要求境外投资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入股;对境外特别重大投资项目,要在项目决策前委托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和商业保险机制,减少风险发生时所带来的损失。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中央企业;投资;境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