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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要求:媒体提供募捐平台时应验证当事人身份

2016-09-07 18:42: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7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安宁今天表示,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线上平台”进行发布求助信息的,平台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提示,信息的真实性由发布者个人负责。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网民习惯在朋友圈发布求助或者募捐信息。根据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开展的公开募捐等慈善活动的受益人是“不特定的大多数人”。因此个人不能公开募捐,但并不禁止个人求助。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安宁表示:个人救助不在《慈善法》规制的范围内,平台要做好风险提示。

  安宁表示,对于个人求助《慈善法》也做了开放式的规定,他可以在媒体上发布这种信息,但是媒体应该履行相应的责任,就是要向社会公众进行风险的提示,告诉公众这不属于慈善募捐的信息 ,信息的真实性要由发布的个人承担。

  在民政部制定《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过程中,考虑到一些个人的实际困难。安宁介绍,为了将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更好地结合,《办法》对慈善组织开展“救急难”做了具体部署。

  安宁介绍,第一,在受益人的确定上,应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产生新的不公平。第二,在救助的标准上,要有科学合理的救助标准,防止救助的资金被滥用,同时也更好的监督救助。第三,要履行责任,监督受益人珍惜慈善财产,同时也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

编辑:任芳

关键词:民政部;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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