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有望年内出台
2016-06-03 18:50: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3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按照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将在本月第一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早有望在年内出台。专家认为,环保领域“费改税”以立法形式确认,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环保治理责任落实。
《征求意见稿》提出,凡在我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税的纳税人,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化工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纳税人及重点监控企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传统上环保收费的体制在我国延续数十年,已经不适应当前环保发展需要。相比环保部门“自收自管”的排污费征管模式,环境税由“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的信息共享模式,更具有强制性:“可以统一收费口径,规范征收和使用,既可以防止乱收费,也可以有效堵上防止违法减免排污费的空子。”
目前《征求意见稿》规定的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如果企业存在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将加倍征收环境税。
业内人士认为,环境领域“费改税”后,征收力度将大幅加强,将为环境保护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但也有一些担忧认为,这可能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对此,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明确表示,环保不是包袱,企业只要承担自身环保减排责任,并不会因此造成负担。
陈吉宁说,(确定环境保护税法)的核心目的,不是为了增加税收,而是为了更好地建立一个机制,鼓励企业少排污染物,多排多付税,少排少付税。
编辑:张乔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法
《环境保护税法》草案近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对依照规定征收环保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业内人士认为,草案尚留余地,后续配套仍需跟进。
2015-06-20 19:01:00
日前召开的“第三届首都金融财税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行政复议处韦大乐处长介绍,,2014年拟研究推进《房产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和《期货法》立法工作。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新华称,现行房产税制上的一些缺陷与不足,需要在房地产税制的改革中解决。
2014-01-02 18:10:29
在日前召开的“第三届首都金融财税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行政复议处韦大乐处长介绍,全面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财税体制改革方针,涉及一系列财税立法和修法任务。按照《决定》关于“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
2014-01-01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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