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收费公路收支情况首次发布 近九成收入用来还债
2014-12-23 19:21: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2月23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交通运输部今天(23日)上午发布了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这也是交通运输部首次发布全国收费公路收支情况。截至2013年底,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为3.4万亿,其中,需要政府还贷的高速公路债务余额达1.7万亿。
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为3.4万亿,而这个数字在2010年底时接近2.3万亿。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坦言:新增的万亿元债务主要是新建高速公路带来的。
徐成光:2010年,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盈余32亿元;2011年至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依次为负323亿元、负566亿元和负661亿元,亏损额逐年扩大。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彦武无奈地说,目前我国公路通行费收入的绝大部分都用来还本付息。
李彦武: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每收取10元通行费,有8.62元用于还本付息,1.07元用于公路养护,0.59元用于税费支出,1.25元用于运营管理,其他支出0.29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还债的8.62元中,有4.67元是偿还利息,有3.95元是偿还本金。
以2013年为例,政府还贷性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不到1400亿,而当年仅银行的还本付息支出就高达1489亿,也就是说,通行费的收入还不够还银行的本金和利息。徐成光坦言,这与目前执行的还是10多年前的收费标准密切相关。
徐成光:全国高速的平均收费标准分别为0.45元/公里,与十几年前基本持平。也就是说一辆相同载重的货车,只要他是合法装载的,行使同样的里程所支付的通行费与十年前,甚至15年前是一样的。
高速公路修建成本已经由最初的每公里1000多万元上涨到现在的7000多万元,最高的甚至高达1亿。李彦武说,《收费公路条例》亟待修订,未来的收费模式将坚持谁使用谁缴费的原则,同时进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多项改革措施。
编辑: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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