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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全国新闻联播

《刑法》有关规定解释:骗保行为或将被定为诈骗罪

2014-04-22 19:16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4月22日消息(记者侯艳 焦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下午分组审议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建议将骗保行为定为诈骗罪,食用濒危野生动物也可能面临刑罚。

  近年来,骗取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金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有组织的骗保行为。在执法中对于这类违法犯罪行为有的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有的给予行政处分,有的在追回社会保险金或待遇后不予处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解释:上述行为,从性质上将,与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是相同的,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建议作出如下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司财物的行为。

  近年来,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问题较为突出,对于为食用或者其他非法用途而购买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存在模糊认识。

    郎胜介绍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明知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而购买的行为,从性质上将,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是相同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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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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