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表决通过民间融资管理条例 取消利率48%上限
2013-11-22 19:45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1月22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今日上午,《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或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这是中国第一部民间借贷的地方法律。自温州金改以来,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就备受市场关注。这次正式通过的管理条例有几个细节值得注意:
首先,《条例》草案中规定,利率上限为48%。而今天通过的《条例》中则删除了这一点。对此,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解释:
周德文:第一条可能会引起误解。因为你规定了百分之四十八,是一个很高的线。其实他是一个警告线,并不是鼓励线,容易引起误解。另一个是国家规定合理的利率是基准利率四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我们定了百分之四十八,就是突破了国家的法律。
其次,《条例》明确规定公务员和金融从业人员不得参与,防范关联性的权力寻租。
两年前,温州商人跑路潮将民间借贷至于关注之下。此次《条例》出台,则在预防风险方面狠下功夫。《条例》规定,定向集合资金管理人募集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八倍,并应当由温州市辖区内具备国家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托管。
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指出,该条例对防范化解民间金融风险,维护民间融资市场秩序,促进温州民间金融不断规范有重要意义。
编辑:向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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