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3日消息(记者 庞婷)2025年7月下旬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拼改装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治理,严查销售主体“五改五售”违法行为。“五改”即改装控制器、改装远光灯、改装蓄电池、改装电动机及改装车篷(车厢);“五售”即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无产品合格证明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北京市产品目录外电动自行车及销售“三无”电动自行车配件。

专项治理以来,北京市已立案查处“五改五售”违法行为30起,罚没款15.63万元,查扣违规车辆173辆。通过摸排蹲守打掉两处职业改装“黑窝点”,斩断违法改装车辆流通链条;通报属地清理处置与市民车辆混放、路边隐蔽销售的“超标车”258辆,消除违规车辆销售空间;督促、指导认证机构暂停、注销、撤销电动自行车认证证书216张,阻断问题车型在全国范围生产、销售,推动生产企业提升车辆“防篡改”性能;开展网络销售平台全天候监测,指导各平台清除、下架电动自行车解码器、改装配件、超亮远光灯等违规销售链接和“解限速”违规教程视频357条,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改装后的车辆电池和电气线路容易过载发热、绝缘老化,车辆超速、超重容易驾驶失控,改装的远光灯亮度过强,容易使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瞬间视觉“盲区”,导致事故发生。如果发现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线索,请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举报,共同消除身边安全隐患。

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实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治理效果,现将相关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北京梦宇豪科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梦宇豪科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更换与产品合格证上信息不一致的蓄电池以及加装后鞍座。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北京宏顺兴业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宏顺兴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为电动自行车加装护杠。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属于实施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北京好运福来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案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好运福来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销售的1款电动自行车开展监督抽查,经检测,该款电动自行车阻燃性能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该经营主体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

编辑:朱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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