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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2300万元的女子魏冉冉入狱服刑
中广网    2009-06-18
    中广网呼和浩特2月16日消息(记者郑颖 通讯员焦云峰 陶格涛)2009年2月11日,在内蒙古赤峰市轰动一时的集资诈骗犯女子魏冉冉被顺利地投送到呼和浩特女子监狱服刑。

    魏冉冉,女,34岁,内蒙古敖汉旗新惠镇人,高中文化,个体工商户。2007年6月16日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经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批准,2007年7月23日被敖汉旗公安局执行逮捕。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03年至2007年6月间,魏冉冉以高利息为诱饵,编造事实,向亲属、同学以及同城熟人借款,并通过亲属、同学和熟人帮助向他人借款高达2300多万元,受害群众120余人。

    这起案件由于涉及人员较多,社会反响强烈,人们关注度较高,判决书长达52页之多。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魏冉冉非法集资诈骗案。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7年6月,魏冉冉编造借款用途,以给付1分至3角高月息为诱饵,向百余名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人民币2200余万元,用来购买土地、楼房、汽车等财产。在此期间,为掩盖其罪行,采取用借后款还前款及支付高额利息的方法,造成其具有偿还借款和支付高额利息的假象,蒙蔽社会公众,以达到继续以高额利息向社会公众募集集资的目的。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财产的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金融秩序。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魏冉冉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魏冉冉不服,提出了上诉。

    魏冉冉身体情况不好,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她开始提出手脚麻木、胸闷,去赤峰医院检查结果为精髓多发性硬化,病情较严重,办案机关于2008年8月1日对其取保候审。由于案情复杂,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6日又将其收监。入监后,魏冉冉一直不进食,始终卧床,每天靠输液维持。为防止意外发生,敖汉旗公安局看守所将其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专门抽出警力去医院进行陪护。魏冉冉在住院三个多月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终审判决书下达了。2009年2月11日魏冉冉被顺利投送进呼和浩特女子监狱,开始了她漫长的劳改生涯。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时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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