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降尘治理,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全省16个地级市降尘量排名(2020年1月)》和《全省61个县(市)降尘量前后10名排名(2020年1月)》编制发布工作,这是我省首次发布降尘监测结果及排名情况。

  《全省16个地级市降尘量排名(2020年1月)》显示,池州、黄山、合肥市排名前三位,其中池州市降尘量最小,为0.8吨/平方千米·月;淮北、安庆市降尘量相同,为3.9吨/平方千米·月,并列13位;排名最后的六安市降尘量为4.2吨/平方千米·月。芜湖市1月份未按时开展降尘监测工作。巢湖市、枞阳县降尘量最小且相同,为0.9吨/平方千米·月。东至县、青阳县、黟县降尘量相同,为1.0吨/平方千米·月,并列第三位;临泉县降尘量最大,为6.4吨/平方千米·月,其次是界首市和砀山县。繁昌县、和县、南陵县、无为县、芜湖县、临泉县和太和县7个县1月未按时开展降尘监测工作。

  记者 徐越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