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6日消息(记者宋雪)记者从国家卫健委获悉,日前,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发布《关于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决定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以省为单位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国家卫健委官网截图

《通知》要求,试点省份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医改工作,以因地制宜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医改、一抓到底,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试点省份要率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围绕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统筹谋划,分类施策,制定以省为单位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各试点省份要于2021年9月中旬前制定完成实施方案。

《通知》明确,各试点省份要加强对有关地市、相关部门以及公立医院管理人员和广大医务人员的培训,把握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执行能力。此外,非试点省份也要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推动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