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 北京市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批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称,为保障北京市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经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通过信息系统业务验收,确定将达到开通“互联网+”医保服务条件的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互联网+”医保服务协议管理。

(医疗机构名单,央广网发)

通知指出,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和服务协议、补充协议要求,加强对“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上述“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要自觉遵守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主动加强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安全、有效、规范、合理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