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北京市千人养老床位数将达到7张。到2035年,该床位数将达到9.5张。”“2035年,北京失能失智老年人90%以上可获得优质高效的长期照护服务”……日前出台的《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备受关注,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到,《规划》明确了北京各区、各街道乡镇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功能结构、数量规模,推进地区平衡和结构合理,明确养老服务产业的可期目标和发展路径,以期推动养老服务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及时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推动养老服务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独具北京特色的大城市养老服务体系”要求,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共同编制《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围绕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及老年友好型城市的建设目标,《规划》坚持“老残儿一体发展”原则,全面建成全面覆盖、城乡统筹、独具北京特色的“三边四级”精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规划》指出,到2025年,全市千人养老床位数将达到7张,建立起与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当、城乡一体的精准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全覆盖,街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和市区养老服务联动支援机制不断推进,京津冀区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深化拓展。

到2035年,北京市千人养老床位数将达到9.5张,全面建立街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和市区养老服务联动支援机制,失能失智老年人90%以上可获得优质高效的长期照护服务,老年人可享受便捷可及、品质较高的养老服务。

记者了解到,《规划》人群覆盖北京市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常住老年人、60周岁以下残疾人和18周岁以下困境儿童以及其他有照护需求的特殊群体,为北京市常住老年人口中有长期持续照护需求的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规划养老床位。

具体来说,《规划》介绍,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保障能力,针对本市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常住老年人,划分以下三类人群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一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城市特困人员(原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特困人员(原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城乡特困老年人托底保障群体;二是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等困境保障群体;三是失能、失智、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重点保障群体。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重点强调了保障养老服务空间供给方面的内容,规定以各级政府承担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责任为切入点,聚焦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坚持养老服务的公益属性。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近提供集中照护服务的,供地采用行政划拨方式;为非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实行低成本供应土地。坚持养老服务设施“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现状养老服务设施与规划存在重大冲突的,应至少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区域规划综合实施方案中优先落实养老服务设施新点位后再调整,一般应先落点、再建设、最后拆除。

《规划》称,将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促进养老服务消费,使社会力量逐步成为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