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6日消息(记者 果君)记者从国家卫健委官网了解到,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0年7—11月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棉开采、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玉石加工、宝石加工等已组织开展过专项治理的粉尘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

  随着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工业粉尘成为一大问题。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因长期吸入粉尘,使肺内粉尘的积累逐渐增多,当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可引发尘肺病。尘肺是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最主要的危害之一。尘肺病的临床表现主要有咳嗽、咯痰、胸痛、呼吸困难四大症状,此外一些病人可合并肺部感染及肺结核等,并产生某些全身症状。尘肺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药物及根治办法,目前临床使用的矽肺治疗药物只能减轻症状、延缓病情进展。

  此外,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还可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以及皮肤黏膜损害、皮疹、皮炎、眼结膜损害。如吸入石灰粉尘可引起鼻黏膜损伤;吸入毛、麻等纤维性粉尘可引起气管炎、支气管炎;在阳光下接触沥青烟尘,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眼结膜炎等。吸入有害物质粉尘还可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例如焊接作业长期吸入锰尘,可引发锰中毒,铅熔炼作业人员易发生铅中毒等。

  《通知》从四个方面对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要与正在开展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有机结合,减轻用人单位及基层负担。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源头控制。要以粉尘危害严重的岗位和环节为重点,督促落实各项工程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并积极鼓励治理成效显著的用人单位继续不断提高粉尘防治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执法,对情节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四是加强宣传,普及粉尘危害防治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先进治理经验,增强用人单位粉尘防治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