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0日消息(记者 果君)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专家,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出院患者跟踪随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出院患者跟踪随访工作需要定点医院、康复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其中,定点医院、康复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具体落实患者出院后跟踪随访、康复和健康管理各项工作,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通知》明确了跟踪随访的工作流程和随访措施。各定点医院要做好出院患者的复诊安排,在患者出院时为其安排好出院2-4周后的复诊计划,并预约好第一次复诊时间。复诊时重点复查血常规、生化、氧饱和度,必要时复查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有肺炎的患者,复查胸部CT影像学检查,了解肺部炎症吸收情况。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及时了解患者体温、呼吸道症状,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基础疾病的出院患者的监测。一旦发现发热、咽痛、胸闷等不适症状,指导患者尽快到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院就医。
  《通知》鼓励各地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开展随访,要求各地要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努力做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出院随访档案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临床诊治与健康管理的全闭环。指导社区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微信、智能语音提醒等多种手段与辖区内管理的出院患者开展信息互动。
  《通知》细化了出院患者健康指导的具体内容。患者出院后,应当继续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并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减少外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