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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销售药品 数百万“药代”何去何从?

2017-02-15 09:52:00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被业界称为“国17条”的意见,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整个链条提出改革方向。其中,《意见》明确指出,“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引发业界关注。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意味着将数百万医药代表与药品销售剥离,将对医药代表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药代”不得销售药品

  2015年正式出版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把“医药代表”纳入新职业,并定义为“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对于医药代表的工作任务,《大典》规定,一是制定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二是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三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四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这也是备受争议的医药代表在“国家确定职业分类”上首次获得身份确认。

  但事实上,不少医药代表沦为给医生送礼拉关系给回扣推销药品的人,甚至担负上“残害白衣天使”、拉高药价的罪名。不久前,央视推出调查报道《高回扣下的高药价》,曝光一些医药代表给医生送回扣的画面,将医药代表推上了风口浪尖。报道还指出,这些医药代表拿到的提成是药品价格的10%,而医生收的回扣更是药品价格的30%-40%。

  在这次发布的“国17条”中,医药代表的问题被再次提出。《意见》指出,要“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租借证照、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目前全国有多少医药代表?有行业媒体发布统计数字认为,国内医药代表数量达到300-400万人。资深业内人士透露,最初的医药代表门槛比较高,主要服务于外资药企,需要医学或药学专业背景。但由于缺乏行业指导和规范,甚至没有入行门槛,尤其是一些国内药企的医药代表很快沦落为“销售”,给医生打杂搞关系送礼的做法也层出不穷。一些医药代表为了推销自家的药,替医生买菜接孩子搞卫生的活都干。《意见》出台后,有行业观察人士指出,医药代表行业将迎来大规模“离职潮”。

  不过,在一家外资药企从事医药代表7年的李丹(化名)并不这么认为。李丹透露,每个医药代表根据所负责的区域和药品种类不同,每个月承担的销售任务也不同。就她自己来说,每个月就有几十万元的销售额任务。“目前还没有收到公司方面通知,会对药品销售任务这块做出调整。”李丹表示,对于《意见》的出台,业内同事反响并不热烈,关键要看公司是否会作出改变。她坦承,医药代表这个行业已经被“污名化”,连她身边的朋友也不理解这份职业,表示出鄙视之意。但她认为,医药代表仍然有其价值所在,尤其是外资药企以原研药为主,医药代表的沟通可以将最新的医学资讯、研发动态、治疗方法等传递给临床医生,对病人也带来好处。

  资深业内人士表示,医药代表的畸形发展,与国内大批仿制药品风行有关。这些仿制药差异不明显,竞争空前激烈,也导致医药代表的工作从“药”转为“营销”。越来越多企业采用带金销售和客情销售争夺市场,采用学术营销的少之又少。对于难以合规的医药代表来说,新政策带来的冲击将会更加严重。

编辑: 侯斐烨
关键词: 医药代表;药品;互联网售药;医药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