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份,为响应食药监管体制改革,本人从随县工商局报名划转至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唐县镇监管所工作,在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将近三年的时间里,秉着对食药监管工作的一腔热血,本人积极钻研食药监管法律、法规。为切实履行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本人在相继查处《随县某医院药品采购商业贿赂案》、《随县邓某经营假冒白云边系列白酒案》、《随县某医药公司九分店药品挂靠、走票案》、《随县乔某无证生产经营桶装纯净水案》案时,为锁定证据,固定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先后远赴信阳、襄阳、孝感等地调查取证,为案件的及时查处争取了有利时机,个案查处的罚没金额4万元以上案件3件,为食药监管部门在食药监管工作上展示了监管形象,树立了监管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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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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