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4日消息(记者 张旭)近日,宁德市印发了《宁德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七条措施》,具体包括给予购车补贴、鼓励车辆置换、推广换电模式、高速免费通行、支持便利停车、完善充电设施、发展绿色物流等七项政策。具体如下:

资料图(来源 CFP)

一、给予购车补贴

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且在我市首次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网约车运营企业,给予每辆车4000元的购车补助,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在“i宁德”平台端口开放后申请,请关注“i宁德”公告。

二、鼓励车辆置换

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以出租车“购车发票日起计算,6年折旧完成”的计算方式,按照提前置换的月数计算,由出租车公司运营所在地财政给予400元/月的现金补助,最高可享受20个月的补助。上汽集团乘用车分公司表示将参照我市政策力度,予以1:1配套补助。

三、推广换电模式

2021年12月31日前,在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换电站,数据接入宁德市充电设施政府监管平台并投入运营的企业,给予换电设备(不含电池包)投资额20%的专项补助资金补贴支持,单个换电站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由属地财政承担。

四、高速免费通行

凡是车牌号为闽J开头的宁德籍新能源汽车,可在中心城区东、西、南、北和汽车城等五个高速互通口之间免费通行(免费通行时间另行公告)。享受免费通行的车辆均需办理工商银行ETC闽通卡进行费用代扣。

五、支持便利停车

落实全市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实行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费停放的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停车场(点)逐步实行此项政策。鼓励全市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车数据接入宁德市车桩场一体化平台,加快补充完善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提升公众充换电和停车服务体验。

六、完善充电设施

完善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控制性详规,支持有资质的企业在高速互通口、变电站周边建设集中充换电站。引导充电桩建设企业调整充电桩建设密度,提高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合理性。私人住宅车位充电桩符合装表接电条件的,给予直接装表并免收零散低压新装用户工料费。加快新、旧小区私人停车位充电桩(插座)建设,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小区业主有充电需求、有条件开展充电设施建设的老旧小区,供电企业给予用电增容扩容支持,积极引导协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者支持充电设施的合法建设。引导、支持企业在具备条件的旅游重点村镇、岛屿按照适当超前的原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七、发展绿色物流

宁德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指定时段限行燃油货车。以“蕉城北路(军分区环岛)-蕉城南路-万安西路-万安东路-金马南路-金马北路-闽东路-福宁北路-金漳路路口”为环线,环线范围内禁止燃油货车通行,仅限新能源物流车通行。2021-2022年底限行时间为早7点-早9点、晚17点至晚19点;2022-2024年底限行时间为早7点-早9点、午11点-13点、晚17点至晚19点;2025年起限行时间为早7点-晚22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