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9日消息 日前,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切实降低消费者综合使用成本,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将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措施延续到2021年12月31日,且不限定奖励总量。

据了解,海南省将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在充电、停车、通行、保险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奖励。其中,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6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0000元。

相关数据显示,该政策公布自实施以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市场销售和推广形势持续向好,今年5-9月全省新增新能源汽车2.4万辆。截至9月底,今年海南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2万辆,同比增长139%,总量已超过去年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