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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1月30日前确保农村自建过渡房保暖措施完成 |
昨(7)日,四川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农村自建过渡房保暖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灾区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灾区群众安全过冬,并就抓好这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按照省建设厅制定的相关技术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加强农村自建过渡房保暖措施的专项整治行动,市县政府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各地要采取分片包干、定人定点的方式,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二要充分发动群众,自力更生提高御寒防灾能力,并对贫困户制定专门帮扶方案。三要集中组织力量开展农村过渡房安全过冬拉网式检查,按照1500米海拔以下、1500-3000米海拔及3000米海拔以上三类标准,摸清每户群众过冬筹备现状情况并登记成册,对集中居住和分散居住的聚居点,要有不同的预案措施。四要广泛发动社会向灾区捐赠取暖设备、燃料等御寒物资。五是各地要实行责任目标制,严格责任追究。
通知要求,即日起,灾区市(州)政府每天要将此项工作进度情况,报省建设厅汇总后上报省政府,确保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加强农村自建过渡房保暖措施的工作,切实达到安全过冬的保暖要求。省政府也将组织力量对各地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向全省通报。
(注:四川在线2008年11月8日消息) |
来源:四川在线 责编:赵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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