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民政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城镇低保家庭中约有400万户住房困难。目前,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主要是这400万户低保家庭,截至去年底解决了26.8万户,仅占6.7%。另据建设部测算,目前全国仍有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大多数不能享受低保的低收入家庭既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不能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缺乏政策支持。
前不久,深圳市长就表态,“我们有的公务员,拿着政府的租赁屋去挣钱,这是非法占用政府资源。拿政府资源牟利的人‘怎么吃进去,就怎么吐出来’,否则就清除出公务员队伍。”
这位市长话虽不中听,但是却充分表明了政府的态度,解决充分廉租必先解决充分廉政。以深圳市为例来看,通过清查,不包括下辖的六个区,仅市一级就有1000多套政府提供的租赁屋因为历史的原因沉淀闲置下来。换句话说,这1000多套“公屋”本来应该提供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却被不符合享受廉租房政策的人占有了。他们占有公屋,并非是没有自己的住房,而是拿着公屋去出租挣钱,分享着火爆房市带来的高租金收益与快感。虽然只是少数的公务员,可影响却不小。
政府兴建廉租房,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而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之时,毫无例外地明确规定了廉租房的保障方式和保障对象。可在现实当中,很多人试图揩廉租房的油,除了少数弄虚作假伪造个人资料骗租外,更多的自然非手里握有一定公权力的官员莫属。
确保公正,这是有了房子并且房子“廉”了之后,能否保证租给真正需要的人的关键之一。国家也在一直为如何能够做到公正而不断努力着,建设部出台了“公示”的制约方法,着意在“公开”,有了公开,公正才有保障,政府决心坚定,必须坚决杜绝“开着奔驰宝马要房子”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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