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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全面部署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中广网 201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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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即将来临之际,浙江省江山市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围绕本次助残日活动主题部署了“四个一”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市、乡镇(街道)残联等基层残疾人组织要继续做好本地区农村贫困残疾人的调查摸底工作,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和生产生活方面的迫切需求进行登记造册,将实际情况向政府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为开展扶贫、社会保障提供依据。

  二是进行一次扶贫保障政策的专项检查。在助残日期间,由市残联牵头组织财政、民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建设、规划、扶贫办等部门共同组成专项检查组,检查农村低保、集中供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住房保障、救济救助、扶贫开发以及其它各项惠农政策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检查各乡镇(街道)贯彻《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09〕39号)文件、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落实情况,没有落实的,责成有关部门查找原因,尽快落实。

  三是开展一系列的扶残助残活动:

  1. 开展义诊、健康咨询、健康教育活动。卫生部门在助残日期间可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深入农村,为贫困残疾人开展义诊或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活动,全面了解农村贫困残疾人身体状况和康复需求,同时发挥卫生主管部门及系统的优势,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和服务。

  2. 开展科技助残活动。教育、农业等部门在助残日期间,可组织农业科技人员走进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和残疾人家庭,开展咨询、讲座、培训等活动,传授种植养殖技术和相关农业知识,开展科技助残。

  3. 开展专项救助活动。教育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扶持力度,同时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以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开展专项救助活动,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4. 开展送温暖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少先队组织以及驻江部队要通过开展送温暖、青年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以及军民共建等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和残疾学生;各级残联要协调党政领导在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扶贫机构(基地)或残疾人托养机构,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5.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安装假肢、配用助视器、助听器、优惠轮椅车展销等活动。

  6. 各级残联要切实做好助残日期间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组织工作,使各项活动落到实处,真正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办实事,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要注意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组织各类别残疾人举办各种活动,感召和动员社会。

  四是掀起一场宣传活动。新闻、宣传部门将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纳入年度宣传工作总体计划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各新闻媒体结合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深入宣传各级政府为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就,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以及我省出台的《残疾人保障条例》,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的感人事迹,宣传各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访慰问残疾人的动人场面以及在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关注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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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周亮 来源:中残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