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

中广网首页 | 首页 | 最新报道 | 图片传真 | 高层论坛 | 投资合作 | 推荐项目 | 相约东北亚

最新报道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最新报道

吉林浙江签署粮食合作协议 建长期稳定粮食购销关系

中广网 2010-09-07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中广网北京9月7日消息 9月6日下午,吉林省和浙江省粮食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长春南湖宾馆举行。吉林省委副书记巴音朝鲁,吉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竺延风,吉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房俐,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出席签约仪式。

  房俐在签约仪式上致辞。她首先代表吉林省委、省政府对浙江省党政代表团的到来表示欢迎,对浙江省多年来给予吉林省各方面的帮助和支持表示感谢。她说,多年来,吉林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目前总产达到500亿斤的阶段水平,正在实施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工程,努力向600亿斤的阶段性水平迈进。今年,虽然我省遭遇了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除部分受灾地区外,全省农作物长势良好,后期如不出现早霜等自然灾害,今年粮食有望丰收。浙江省是我国经济发达省份,是全国综合实力最强的长三角区域重要组成部分,产业、区位优势明显,综合竞争力强,有很多经验值得我省学习借鉴。作为粮食主销省之一,浙江省同吉林省的经贸合作广泛深入,民间交往源远流长。这次举办两省粮食合作签约仪式,预示着双方经贸合作开启了新的篇章,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共同开创互惠合作共赢的新局面。

  葛慧君在致辞中说,吉林省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工业基地,浙江省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吉林省和浙江省经济互补性强,吉林省是最早和浙江省建立粮食供销合作关系,也是合作最好的省份之一。近年来,两省政府和企业之间在粮食方面的合作不断发展,层次不断提升,浙江省的发展离不开粮食主产区,特别是吉林省的支持,希望此次签订的粮食合作协议,可以进一步加深、加强两省之间的粮食合作。浙江省欢迎吉林的粮商到浙江发展,也鼓励浙江的企业到吉林投资兴业。

  根据协议,吉林省和浙江省将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企业为主、市场运作、互惠互利、同等优先、诚信合作、形势多样”的原则,积极发展两省间粮食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建立粮食收储、加工基地,开展代购代销业务。

责编:曾灵华 来源:中国广播网

通信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中国广播网 邮编:100866 客服热线:010-86093114 400-668-0040 传真:010-63909751 E-mail:cn@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C) 京ICP证090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