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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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环境是东北亚各国经济合作保障

中广网 20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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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长春9月2日消息 9月1日上午,第六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东北亚法律合作论坛”在长春召开,论坛主题为“应对后国际金融危机挑战,加强东北亚各国法律合作”。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申学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本届“东北亚法律合作论坛”是由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共同主办,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省法学会和省贸促会共同承办的东北亚博览会常设的区域性法律合作论坛。

    刘飏副会长在致辞中说,国际性区域经济合作,离不开法学理论支撑和法律服务,建立完善良好的法律环境是东北亚区域各国经济合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战略的重要内容。

    李申学表示,通过“东北亚法律合作论坛”这个重要的交流平台,将进一步增加东北亚各国法律法学同仁之间的了解,有效地解决东北亚各国在经贸投资中的法律问题,减少经济纠纷,规避投资风险,探索建立东北亚区域法律合作模式与协调机制。

    论坛上,有关人士在吉林省对外经济合作法律制度分析中表示,对外经济合作的对策是全力推进周边国家地区资源合作法律制度构建。

责编:曾灵华 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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