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新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厦门翔安区町町家庭农场案例入选。

据了解,全省共有2个农民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入选,这批案例集中体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责任担当,充分展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首创精神,突出彰显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其中,厦门市翔安区町町家庭农场通过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农村多元价值,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翔安区町町家庭农场在成立之初便重视新品种的引育和新技术的应用,把科学种田的理念传递给乡亲们,农场投资上百万元建设安装的节水喷灌设施,大幅降低了人力成本,节约了水资源,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收益。通过节水设施改造,胡萝卜、小葱等作物实现规模化生产,每亩的年均产值从原来的6000多元提高到约18000元。在町町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下,上塘村及邻近村庄的2000多亩种植基地也跟着安装节水喷灌设施。

据悉,为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农业农村部自2019年以来持续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推介工作,町町家庭农场是我市入选的首个家庭农场典型案例项目。(记者 张珺)

编辑:程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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