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12月16日,思明区法院举行了执行开放日活动,活动发布了执行案件司法惩戒白皮书暨典型案例。据悉,选取的典型案例涵盖了预处罚、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司法惩戒措施,集中展现了思明区法院执行干警面对逃避、对抗执行行为时积极主动、因案施策的经验做法和执行智慧。据介绍,这是福建省首家基层法院发布此类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案例1

雇主为稀释债权

假借保姆294万余元

保姆阿香起诉雇主包某夫妇,要求偿还294万余元借款。思明区法院受理该案并通过民事调解方式结案,但雇主并未履行,任由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思明区法院发现包某夫妇还有其他债务在身。另一起案件中,法院对包某夫妇名下某房产拍卖款进行分配。其间,阿香申请以上诉调解案件数额参与分配,金额为294万余元。执行法官查阅卷宗发现,双方经济实力悬殊,又通过借贷案件调解,且在执行过程中对款项来源、借款经过、利息约定、还款情况等事实陈述存在明显矛盾。在法官反复约谈、释明法律后果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先后确认系虚构借贷事实进行诉讼、执行,目的是稀释真实债权人的合法分配款,通过执行程序将钱款回流到包某夫妇手中。

最终,执行法官对阿香进行训诫教育,对虚假陈述妨碍执行的包某夫妇分别作出罚款决定,并将本案涉嫌虚假诉讼线索按程序移送处理。据悉,本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施行后,思明区法院对执行阶段发现涉嫌虚假诉讼行为予以司法惩戒的首案。

案例2

隐瞒已受偿事实

被拘10日罚款2万

马某在法院未执结案件很多,在扣划到部分到期执行款后,执行法官整合相关关联案件的结案以及参与分配申请情况,拟对该笔执行款依法统一分配。

作为其中一件关联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申请参与分配。法官据此作出执行款分配方案,个别债权人提出了异议。随后,执行法官发现,李某已从其他法院受偿了执行款。

因为李某的不实陈述,法官作出的分配方案最终被撤销,致使案款无法及时发放,严重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仅如此,李某未经许可擅自在法院接待场所违法偷录,并恶意重复信访,污蔑法官,严重妨碍执行工作秩序和司法权威。

最终,法院对李某处以拘留10日、罚款两万元的处罚。李某也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第一时间到庭向执行法官具结悔过,并主动缴纳罚金,滞留法院账上多时的执行款最终得到顺利发放。

案例3

房东好心减免房租

租客耍赖被拘留

2014年起,吴某租用了老郭的一栋六层房屋用于经营民宿。受疫情影响,吴某民宿经营情况不佳。在老郭减免了4个月租金的情况下,吴某仍无力按照约定支付房租。

租约解除后,吴某占用房屋拒不返还。

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老郭甚至同意减免数十万元占用费并额外补偿数万元民宿扩改投入。但吴某仍拒绝搬离、返还实际上已经处于歇业状态的房屋。

吴某甚至多次对房屋的门窗、吊顶等进行破坏,实施悬挂横幅、扬言自残等行为企图对抗执行。

法院决定对吴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并实施强制腾退。

这让吴某始料未及,他悔不当初,并请求法院帮助协商占用费后续执行事宜。

编辑:程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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