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伽师县探索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1+X”工作机制,“1”是指县委巡察监督,“X”是指同级其他监督。

“截至目前,在伽师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巡察与督查、纪委等14个部门的监督建立了统筹衔接、协作配合、贯通融合的制度机制,探索实践派员参与巡察、巡前通报情况、巡中加强协作、巡后成果共享及日常联络配合等办法举措,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更加明显。”伽师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

据悉,今年9月,十二届伽师县委第二轮巡察启动,授权县纪委监委3名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兼任6个巡察组第一副组长,县人大选派3名正科级领导、2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选派1名县政协委员参加巡察工作,审计、财政深度参与县委巡察,为6个巡察组各配备1名财会或审计专业人才,县委组织部选派组工干部、县委宣传部选派宣传干事、县委保密办选派保密员,同步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保密工作三个专项检查。伽师县健全完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库40名,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财会等巡察专业人才库166名。

“今年,巡察进驻前,组织开展了2期培训,伽师县纪委、组织、政法、宣传、保密、财政、卫健等部门领导干部或业务骨干为巡察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政策业务培训14场。同时,向各协作部门发送《征求意见函》48份,收集意见建议487条、审计报告3份、政协提案4份,及时向巡察组提供,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伽师县委巡察办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说道。

伽师县坚持对巡察发现的领域性、典型性和共同性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统筹研究、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伽师县委巡察办将十二届县委第一轮巡察25个党组织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向纪委、组织等部门进行成果共享,推动问题集中整治、集中整改。

下一步,伽师县将进一步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制度优势,统筹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进人员支持、监督协同、信息共用、工作共促、成果共享,推动形成凝聚合力的监督格局和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伽师县委巡察办)

编辑:李昊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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