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11月26日消息(记者李舜)日前,记者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11月23日,山东率先出台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办法》(鲁应急字〔2022〕149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全国第一个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办法。

今年以来,山东省应急厅已直接核查了群众举报的历年来33起死亡事故案件,其中,组成核查组24个,累计派出核查人员95人次,形成核查报告33个,制作谈话笔录157份、勘验笔录21份、现场影像资料28份,核查属实并督促各级政府组织事故调查案件17起。在实践中探索出了死亡事故的现场勘查、书证物证采集、谈话记录制作、举报核查报告起草、举报核查意见反馈等工作制度,坚持边核查、边探索、边总结,将其汇总梳理和归纳提炼,于2022年11月23日,以山东省应急厅、省政府安委办名义联合出台了《办法》。

为了强化上级应急部门对群众举报死亡事故的直接核查,防止基层政府和属地部门组织参与死亡事故谎报瞒报,对事故谎报瞒报进行有效监督、制约和震慑,《办法》要求,省应急厅和设区的市应急局对举报受理的直接监管行业领域的谎报瞒报死亡事故直接组织核查。为了强化死亡事故举报核查的证据和程序管理,将核查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方式方法进行固化,《办法》明确要求,死亡事故核查要制作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勘验影像证据等证据材料,根据取证需要协调调取120出车记录、110出警记录、医疗机构诊断记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居民死亡殡葬证、殡仪火化记录、工伤事故认定书、死亡赔偿协议等关键性证据。

《办法》通篇贯穿以证据为中心的理念,明确规定举报核查应当强化证据意识,核查认定的事实和核查报告必须以证据为根据,核查属实与否都应当附带证据。在举报核查过程中收集、调取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和制作的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记录、勘验笔录、现场检查影像证据、现场勘验影像证据、抽样取证凭证等证据材料,经依法查证、核实与判断后,作为证据使用。

编辑:李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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