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日消息 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为规范青岛市安置房建设标准,提升安置小区建设品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近日,青岛市住建局发布《关于青岛市安置房建设品质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以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安置居民生活质量有机结合为目标,努力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

(图源:青岛市住建局网站,央广网发)

《指导意见》要求,要充分尊重安置居民的居住需求,按照“绿色、舒适、美观、便捷、智慧”的要求,从规划设计、绿化景观、立面造型、公共空间、设施设备、长效管理等方面全面提升安置房建设品质;积极与商品房的设计相接轨,关注整体设计提升,突出关键节点设计;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理念,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提高安置房小区硬件品质的同时,要同步选定物业企业,提升社区管理等长效管理水平,切实防止因管理水平跟不上硬件品质而产生“高楼大厦型城中村”。

在建设内容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在满足住宅经济适用的基础上,要注重安全性、实用性、耐久性、环保性能等,满足采光、通风、日照、卫生及后期使用管理等要求,合理安排住房和景观空间,提升居住生活环境舒适度。平面布局应注重流线设计,原则上应做到人车分流,并合理配置室内外公共活动空间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

此外,《指导意见》在园林景观设计方面提出,要根据整体布局设计景观微地形,搭配适当高度的植被,适当配种乔木点缀,做到高低有度、错落有致、移步换景。同时,小区景观应充分考虑功能性,合理布置座椅、景亭、廊架、小品、广场和无障碍设施等,并按照相关规定配设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及健身器材等设施。

在外立面打造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外立面风格应尊重地域历史,体现居住文化和反映时代精神;造型应简约美观,比例、尺度适当,色彩和谐并与周围环境协调;加强立面层次感与立体感,丰富立面效果。

在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坚持“规划先行、配套同步,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提前编制安置房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规划、计划,与安置房项目同步建设道路、教育、医疗、商业、社区服务、居家养老、文体、环卫、公交、消防等配套设施,并做到与安置房同步交付使用。

编辑:安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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