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来自青海省民政厅的消息,“十四五”期间,青海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先后出台和修订近170项惠民政策,为更好地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工作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持续提升。

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青海省12.32万名已脱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5.72万名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救助保障范围,低收入平台动态监测率在“十四五”期间由10.9%计划提升到12%。青海省连续14年提高救助标准,目前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月739元和每年5808元,相较于“十三五”末增长5%和7%。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超1亿元,面向高校毕业生设置相关岗位4.6万个。

累计投入乡村振兴、抗震救灾、“一老一小”等领域资金超过2.9亿元,受益人数近20万人次。全省备案慈善信托73单,资金规模近2.76亿元,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款物16.9亿元,累计支出捐赠款物近16.4亿元。

“十四五”以来,青海省筹集资金12.7亿元,用于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各类养老服务基础设施754个,新增养老床位2684张,改造床位500张,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率达到95%。积极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全省城乡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制度。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月1450元和每月1050元,保障标准比“十三五”末分别提高了32%和50%,民政兜底保障和服务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记者周建萍)

编辑:汪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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