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宁11月30日消息(记者汪晓青)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深入贯彻青海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大力推行生育保险业务“不见面办理”“跨省通办”,近日,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优化全省职工生育保险备案登记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保留线下备案流程不变的基础上,积极优化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全面实现省内省外参保人员通过医保网厅、青海医保APP办理生育备案,方便了参保群众办事,提高了服务效率。

《通知》明确,参保单位或职工本人可通过青海医保单位网厅、个人网厅、青海医保APP相应窗口填写职工基本信息,拍照或扫描上传《青海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进行备案登记,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提交备案信息后可查询登记备案进度。

根据《通知》,将强化对生育医疗费用的抽查监管,持续加大对套骗医保基金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各级经办机构要指定专人,落实责任,及时审核单位或个人上传的备案登记信息,认真核对参保人员备案信息,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正常享受持续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通知》要求,将全面推行生育备案“网上办、掌上办”,强化医保政策宣传服务工作,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生育待遇支付类,线上办理场景规划、开发、测试,为实现生育保险全业务线上办理创造良好开端。

编辑:贾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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