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记者从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33条任务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重点部署,结合实际,省安委会印发了《青海省“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以动员部署、自查自改、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回头看”四个阶段为主线,采取明查暗访、综合督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大督查大整治的重要性,坚持“包片督导、重点盯守、专项检查、守住底线”的工作要求,自9月下旬起至11月底,聚焦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真检实查、严查严管,有力指导和督促落实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决彻底抓整改,做到认识不深刻不放过、隐患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省安委会成立明查暗访、综合督查和矿山领域综合督查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和“驻扎蹲守”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坚持把加强和改进作风贯穿于本次督查整治工作全过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求真务实、实查严督的工作作风,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隐患改,确保实实在在解决问题,进一步巩固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局面。(记者 董洁)

编辑:贾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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