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呼和浩特1月28日消息(记者 靳敏)随着春节假期的日渐临近,不少外地人员返乡过年。过年回家需要核酸检测吗?外地返乡需要隔离吗?具体有哪些疫情防控要求?记者整理了内蒙古各盟市最新返乡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呼和浩特:不同风险类别来(返)呼人员防控政策

对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来(返)呼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隔离期间进行5次核酸检测。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带*号),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呼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在入呼后第1、3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暂时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同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陆路、航空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的人员,来(返)呼时要在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所在地市全部为低风险地区的来(返)呼人员(健康码和行程码均无异常),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这类人员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抵呼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经民航、铁路、公路客运抵呼旅客,需进行体温检测并查验“青城警码”,始发地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客,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核验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色,需要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验健康码或行程码为黄色需要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

包头:提前3天扫描“来(返)包头市人员登记二维码”

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包人员(或健康码和行程码其中一码为红码),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包人员(或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其中一码带*号),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返)包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在入包后第1、3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需暂时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陆路、航空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来(返)包,确需来(返)包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低风险地区来(返)包人员,在测温正常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包或在抵包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尽可能减少外出,避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

从包头市以外地区来(返)包人员,除遵循上述政策外,还须提前3天扫描“来(返)包头市人员登记二维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备,同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鄂尔多斯:非中高风险地区抵返人员一律执行“7+7+3”管控措施

对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间的第1、4、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14天核酸检测采取采集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进行。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最后一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参加聚集活动。

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带*号),按照国家规定,严格限制出行。如因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运输等原因确需来返鄂尔多斯市的,需持当地指挥部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其他人员一律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第1天、第7天和自我健康监测期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采取采集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进行;返回鄂尔多斯市不满7天的,先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执行自我健康监测;返回鄂尔多斯市已满7天的,执行居家健康监测至满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禁外出,不参加聚集活动。

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含直辖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带*号),以及14天内报告过1例以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但未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往返鄂尔多斯市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嘎查村(社区)报备,一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鄂尔多斯市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在第一入市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尽快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由国内低风险地区(地市级以上地区整体低风险)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在测温正常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建议您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鄂尔多斯市或在抵达鄂尔多斯市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尽可能减少外出,避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

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鄂尔多斯市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嘎查村(社区)报备,管控措施调整为“7+7”(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后的次日和第7日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采取采集鼻咽拭子“双采双检”方式进行。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最后一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参加聚集活动。

巴彦淖尔:陆路、航空口岸城市来(返)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中风险来(返)人员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需集中隔离。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来(返)人员(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带*号),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巴彦淖尔市前要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嘎查和单位报告,并主动申报其是否曾经到过中高风险区域,如有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按本通告第一、二条规定执行,其他情形如下:

1、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严格限制出行。如因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产生活运输等原因确需来巴彦淖尔市的,需持当地指挥部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旅途中个人防护。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人员:按照国家规定,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返)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进入巴彦淖尔后第1、3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需暂时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陆路、航空口岸城市来(返)人员,一律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上述情形以外的内蒙古自治区以外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健康码出现红、黄码情况,或出行相关地区近期内有疫情发生,要立即向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乌兰察布:对天津、河南部分地区来(返)人员有明确要求

天津市津南区、西青区、河西区、滨海新区,河南省安阳市、禹州市等重点地区(按照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来(返)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14天和健康监测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核酸检测。

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来(返)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14天和健康监测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核酸检测;从国内重点地区外的中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来(返)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居家隔离第1、4、7、10、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14天和健康监测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核酸检测。

从其他涉疫地区来(返)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落实7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核酸检测。

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境外返回人员,来(返)乌兰察布市要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14天和居家隔离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检测。

除以上情况外,所有从乌兰察布市外来(返)人员,要提前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抵达乌兰察布市后应尽快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尽可能减少外出,严禁进入人群密集场所。

乌海:来(返)乌人员14天内不聚集不聚餐

来(返)乌人员,高风险地区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中风险地区的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从国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低风险地区,以及自治区内口岸城市来(返)乌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均可),14天内不聚集、不聚餐、不到人员密集和密闭空间公共场所,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相关隔离管控措施。

乌海市以外地区来(返)乌前,须提前3天扫描“乌海市疫码通”,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备,同时向属地社区报备。

口岸、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来(返)乌,确需来(返)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入乌后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

通辽:低风险区域来返人员需在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属地疾控中心和工作单位报备。有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一律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有中风险区域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一律执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执行集中隔离),在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所有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解除医学观察。

近14日内,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重合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属地疾控中心和工作单位报备,一律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在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所有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解除医学观察。

有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城市的低风险区域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需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备,在抵通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可有序流动。

有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级城市的低风险区域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需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备,在抵通24小时内和72小时内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可有序流动。

有口岸城市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需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备,在抵通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可有序流动。

赤峰:所有来(返)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3月15日前,所有来赤返赤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近14天以来有天津市旅居史的市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嘎查)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凡与公布的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及时空伴随等情况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嘎查)、单位、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入住酒店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对从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入境人员执行“入境地14天集中隔离+属地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在居家隔离第2、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兴安: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天津市津南区,河南省安阳市、禹州市等重点地区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自进入兴安盟之日起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14天和健康监测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检测。

北京市海淀区、天津市、西安市、深圳市、中山市、珠海市、梅州市、广西省宁明县、上海市普陀区、静安区、洛阳市、许昌市、郑州市、杭州市、金华市等涉疫地区来(返)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落实赋黄码+7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第1、4、7天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检测,期间不得进入需扫码的公共场所,减少外出,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

外省市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境外返回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进行5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2、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14天和居家隔离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方式进行检测。

春运期间(2022年1月17日—2月25日),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呼伦贝尔:未排除感染风险的“黄码”人员不出行不流动不聚集

对从境外返回并在入境点城市解除集中隔离的抵返人员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的管控措施。从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抵返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对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抵返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对陆路、航空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不流动、不聚集。

锡林郭勒: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所有来(返)锡人员需提前扫描“来(返)锡林浩特市人员登记二维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主动上传报备。

从高风险地区来(返)锡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从中风险地区来(返)锡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一律集中隔离。

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的来(返)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立即就近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需暂时居家健康监测,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锡人员:在测温正常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建议您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锡或在抵锡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尽可能减少外出,避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

阿拉善:进入策克口岸人员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报备,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观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隔离第2、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集中隔离期第14天和居家隔离期第7天核酸检测实行“双采双检”。

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后未第一时间来(返)人员,旅居时间可计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进入阿拉善盟后仍不足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时间的,补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时间即可。

对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报备,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报备,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在隔离观察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隔离观察期第14天实行“双采双检”。

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人员或行程码中带*号的人员,以及14天内报告过1例以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但未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返)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报备,一律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在第2、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健康监测当日须“双采双检”。

凡进入和离开额济纳旗、策克口岸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进入策克口岸的人员在抵达策克口岸后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

编辑:王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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